立委擬修民法 免除受虐子女撫養父母義務

更新日期:2009/09/16 09:06

社會上仍有父母凌虐甚至性侵子女的案件發生,國民黨立委計畫提案修改民法,由法官裁量,受虐子女可以免除撫養父母的義務。提案立委邱毅說,受虐子女還要撫養親屬,這樣太不公平。民進黨立委黃淑英也認為,應該修改民法,幫助長期遭到遺棄、受虐甚至是長期遭受長輩性侵的子女,免除撫養施暴父母的義務。(李人岳報導)

 

近年來發生多起父母凌虐甚至性侵子女的案件,國民黨立委計畫提案修改民法,由法官裁量,受虐子女可以免除撫養父母的義務。計畫提出修法的立委邱毅表示,很多父母從小棄養、傷害甚至性侵子女,受害子女卻有義務要撫養虐待者,因此他將提案修改民法親屬編第1118條,讓受害子女可以向法官請求,免除撫養親屬的義務。

 

不過外界或許會質疑這樣的修法是否違背了撫養父母的社會風俗,民進黨立委黃淑英認為,子女撫養父母當然是天經地義,但如果父母有遺棄、家暴甚至是亂倫的行為,子女是否還要負起撫養的責任,就有待商榷。黃淑英說,除了藍營所提出的版本之外,她也會提出類似的修法版本,幫助長期遭到遺棄、受虐甚至是長期遭受長輩性侵的子女,免除撫養的義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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